8月17日上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“多测合一”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在会上获悉,工程建设项目“多测合一”改革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,“多测合一”改革能否达到预期效果,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:
一是从服务对象来看。从建设单位角度来看:减少单位测绘成本支出,缩短测绘时间,切实为企业减负;从测绘资质单位角度来看:缩短测绘周期、降低生产成本、提升测绘效率;从行政审批部门来看:各级各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“多测合一”改革的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工作,缩短审批时限,提升审批效率。
二是从业务流程上来说,真正实现“一次委托、联合测绘、成果共享”。长期以来,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、规划、建设、不动产等测绘事项分别开展专项测绘工作,分别审核验收,工程繁杂,周期长,并且存在同一标的物重复测量,相同材料重复提交等现象。“多测合一”改革破除各自为阵,实现测绘业务流程全覆盖;打破信息孤岛,测绘成果互认共享;打通测绘服务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横向通道,助力行政审批。
三是从工作任务上说,达到成果互认共享,优化市场环境,强化质量管控的目的。各市应及时清理、取消本行政区域涉及测绘市场的行业性保护政策,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专门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,更不得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变相垄断测绘市场。“多测合一”改革可以使测绘成果在不同部门间实现互认共享,使测绘成果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。有关部门可以按需对“多测合一”测绘成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实,依据成果开展审批、验收、登记发证等工作,达到强化质量管控的目的,测绘服务机构对“多测合一”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,发现共享测绘成果质量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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